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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道路、轨道交通、绿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对各自的在建工程除按基本建设程序外,着重做好道路、轨道交通与绿化建设的衔接工作。绿化建设的回填土工作须在工程竣工前完成,绿化种植时不得造成路面不整洁。
  四、建立宝山区域道路、轨道交通、绿化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责及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职责:
  1、各成员提供各自管辖范围工程建设信息,汇成工程建设一览表,以供文明施工督察部门督察。
  2、根据文明施工督察提供的文明施工督察报告及文明施工信息,负责解决各自职责范围的相关工作。
  3、对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工作提出下阶段意见,并作出相应措施。
  4、审核文明施工督察报告,并向文明施工行业部门报送。
  区重大工程指挥部、区绿化局、区绿化建设指挥部、区市容局、区公路署、区市政署、区城管大队、区安监站为联席会议的常设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派出一名分管文明施工的领导,作为正式成员参加议事。成立成员单位巡视组,进行日常巡视工作。
  市重大工程项目在宝山施工的指挥部或项目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区重大工程项目部、区域内各重大管线施工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作为阶段性成员单位参加议事。区建委负责会议的召集工作,并邀请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出席。遇有特殊事项需其他相关单位或部门出席会议时,由区建委负责通知。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区建委:是区域内道路建设、轨道交通、绿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牵头、协调和管理单位。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并按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以及职能要求,行使监督与管理。
  (2)负责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确保区域内在建重大工程周边环境清洁干净、安全、文明、畅通。
  (3)负责区域内重大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的督察情况汇总,并向上级(区政府、市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的督察报告,传递施工现场在文明施工的创建信息。
  2、区市容局:是区域内道路保洁及道路两侧市容环境长效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
  (1)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道路施工中和竣工后道路两侧市容环境的巩固和完善。
  (2)负责对无主垃圾的清理工作。
  3、区城管大队:是区域内城市环境综合执法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在建工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工作。
  4、区重大工程指挥部:负责本区域内重大工程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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