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道路、轨道交通、绿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05〕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建委拟订的《关于加强道路、轨道交通、绿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道路、轨道交通、绿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实施意见
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三年中变样、五年大变样”的工作要求,为使宝山区道路、轨道交通及绿化工程的施工实现“施工形象、工程形象、环境形象、社会形象”的高度统一,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从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出发,必须加强对宝山区域内道路、轨道交通、绿化工程,尤其是市重点工程文明施工全过程的督察和管理,体现“服务大众、保护环境”的管理理念,促进宝山区社会大环境持续、协调地发展。
一、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本区道路、轨道交通、绿化建设工程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施工现场管理较混乱。
一些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制度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部分施工现场未按审批确认的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布置材料堆场和机械位置,导致周围环境处于扬尘、噪音污染之中,给周围居民的住行带来不便。
(二)施工人员普遍缺乏文明施工教育。
由于大多数市政、绿化单位的施工人员为外来农民工,文明施工意识淡薄,且无长期有效的教育培训计划,致使部分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严重。具体表现为:施工地段排水不畅、建筑垃圾到处乱堆放、电线电闸外露等。市民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道路、轨道交通及绿化建设中的文明施工意见反映较大。
(三)文明施工缺乏长效管理措施。
企业管理人员文明施工意识不强,企业内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存在重效益、抓进度、轻文明施工的现象。
二、文明施工管理具体要求
各施工单位应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以“四个形象”为标准,将道路、轨道交通、绿化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台阶。具体要求为:
(一)封闭作业的施工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