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根据全国和市有关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宝山实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1、以贯彻落实《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着重抓好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财政公共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征地补偿政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公开;要拓展政务公开的形式,继续深入推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的办事公开,及时将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和投诉渠道等向社会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转向办事过程的公开,便于群众适时查询。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区信息委、区监察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部门参与。
2、深化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告知制度。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将“三告知”制度纳入业务工作中,抓好落实。
此项工作由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实施。
3、进一步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加大村务公开督查力度,全面推行“三规范”:规范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程序、规范村务公开监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建“上海市村务公开示范村”。
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各乡、镇具体实施。
4、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厂务公开的实施领域和范围,重点向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领域延伸,向乡镇所属的集体资产性质的房产、资产经营、经济发展等各类公司拓展;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的模式,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完善;要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与企廉工作的联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