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要加大执法和专项整治力度,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多种形式,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形成有关预防、监控、惩治的工作合力和工作机制,确保2007年底前区重点监管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此项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是区环保局,区监察委、区农委、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建委参与。
(2)集中整治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通过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坚决遏制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减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负担,逐步建立规范、开放、竞争的培训办班长效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会同区计委、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4、巩固“三项成果”
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整顿有关部门人员不按规定着装所取得的成果。
此项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分别是:区建委、区物价局、区财政局。
(二)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坚持以政风行风测评为抓手,推动各部门和行业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办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廉洁勤政,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对测评对象作适当调整。增加食品监管内容,把“药监”扩展为“食品药品监管”;退出对电力行业的测评。
二是增加测评点。在去年200个测评点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50个测评点,总数为250个。
三是调整测评内容。重点增加两项测评内容:“对2004年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评价”;“存在问题举例”。另外,鉴于“六项基本测评内容”的“综合分”,即可视为“总体评价分”,因此不再设“总体评价”栏。
四是调整“重点评”的部门和行业。继续实行“全面测”与“重点评”相结合。根据总体安排和轮流循环的原则,今年对公安、税务、规划、供气、法律服务等5个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评”。
五是改进测评分值的公布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测评的客观公正性,今年反馈时不再提供具体的测评分值,只提供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测评结果在本区的排位。
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负责实施,有关单位参与。
(三)认真开展政风评议“回头看”,巩固民主评议成果
在2002-2004年完成对全区街道、乡、镇开展政风评议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巩固评议成果,将通过开展政风跟踪测评和政风评议“回头看”等形式,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基层政风建设,并逐步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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