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有改造任务的单位,要把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按质、按量、按标准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任务的完成。
(二)明确责任、落实计划
有改造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的规定,针对自身情况,切实制定落实本单位无障碍设施的改造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和改造经费,确保各项分类指标达到标准。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区无障碍设施推进办公室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每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布置落实下一步工作实施计划,确保按计划完成节点改造任务。为抓好工作落实,区无障碍设施推进办公室已从4月起每月将改造情况整理上报区领导和区有关部门。为保证质量,区无障碍设施推进办公室将邀请市无障碍设施专家来我区指导改造进程。
(四)加强宣传、依法监督
区城管大队、区市政署和区无障碍设施督导大队要继续开展综合执法和督导工作,加大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各类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已建成的设施正常使用。区文广局、区市政署、区公路署、区残联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无障碍设施保护氛围。
(五)认真验收、总结表彰
区无障碍设施推进办公室会同区文明办、区残联及有关部门制定迎检线路和考核点,要突出我区特点和特色以及亮点项目。区无障碍设施推进办公室要抓住进度,加快完成任务的同时,会同区残联开展对新建改造项目的普查,对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项目要积极进行整改,并会同区残联、区市政署根据改造进程,积极开展自查自评。9月份进行一次自我验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迎接10月份市无障碍设施推进办公室的验收。在市检查组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区无障碍设施推进办公室拟对示范单位和小区亮点工程进行命名,并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2005年宝山区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
宝山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
2005年各单位无障碍设施改建计划
表1
序号
| 单 位
|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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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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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公安派出所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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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友谊派出所
| 友谊路197弄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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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宝林派出所
| 宝林路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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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双城派出所
| 淞宝路1101号
|
4
| 杨行派出所
| 杨泰路
|
5
| 顾村派出所
| 电台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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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刘行派出所
| 菊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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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罗泾派出所
| 陈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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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月浦派出所
| 月浦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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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罗店派出所
| 罗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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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罗南派出所
| 罗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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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教育单位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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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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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宝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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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宝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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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宝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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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淞谊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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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宝林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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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团结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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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宝林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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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永清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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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一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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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盘古路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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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永清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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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镜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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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通河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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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知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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