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05〕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口计生委《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九月八日

  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口的数量和比重持续上升,流动人口总数已占全区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意外妊娠、无计划生育等现象时有发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日益成为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宣传、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该项工作,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关系到宝山“五年大变样”目标的实现,意义十分重大。各级领导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宣传、服务工作是新形势下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要坚持稳定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队伍不动摇,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坚持不断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切实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口计生干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勇于探索改革,不断开拓创新,在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力求在破解难题方面有所作为,积极推动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宝山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狠抓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宣传、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