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牵头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进行初审复核;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担拟订我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市人民政府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负责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的相关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落实我市政府融资工作,加强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各项融资工作的跟踪落实,协调落实政府性贷款借、用、还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综合科为内设机构。
  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有关金融工作批示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办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公文管理;负责编报金融工作信息和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重要文件、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的起草、审核和上报工作,研究国家、自治区有关金融政策对我市经济的影响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分析我市金融运行情况和金融机构业务动态,分析我市金融运行情况;拟定区域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地方政府与驻百色各金融机构的联系;拟订保险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区保监会、保险公司及其驻我市分支机构,做好协调服务配合工作;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办自治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来文来电;组织协调做好市政府融资工作,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研究提出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贷款计划,引导银行类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增加信贷规模和投入,组织落实贷款,监督贷款的使用,协调筹集资金偿还政府性债务;研究拟定、上报引进区内外金融机构在百色设立分支机构;研究提出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措施,组织协调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跟踪监测我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协调上市公司再融资、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拟定全市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与服务创新;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的能力;协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关闭的复核、上报和日常监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