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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府办〔2005〕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05〕47号)及《上海市统计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残联关于做好本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沪残联(2005)91号]精神,我区高境镇、月浦镇、罗泾镇、吴淞镇街道、通河新村街道作为宝山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第一级样本单位参加抽样调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培正  副区长
  副组长:高 香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廷育  区残联理事长
  徐 凯  区统计局副局长
  华建国  区民政局副局长
  程 斌  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方建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步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夏宝  区残联副理事长
  蔡永平  高境镇副镇长
  高静娟  月浦镇副镇长
  张志芬  罗泾镇副镇长
  钱剑斌  通河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仲 军  吴淞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抽查调查工作办公室。
  主 任:王夏宝(兼)
  副主任:范坤明  区残联办公室主任
  李香红  区统计局调查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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