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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实施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计划(2005年―2010年)的通知

  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交流
  1、积极进行本区与其它区以及外省市知识产权组织的交流和合作,立足本区情况借鉴其它区和外省市其它区县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创造本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特色;充分发挥区县之间、各省市之间的知产权保护协作网的作用,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及时通报跨区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加强区域间合作,以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
  2、逐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沟通机制,定期组织企业与专利、商标、版权等相关区政府部门的研讨会,为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遭受侵权的应对能力提供对策,为区政府强化服务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供及时的信息。(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宝山分局、区文广局)
  五、加大行政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1、在行政保护专利方面,要坚决打击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侵权违法行为;在全区商业系统推行专利保护试点单位,以杜绝冒充专利商品在流通领域的存在,建立和完善本区商业流通领域的专利保护机制。(区知识产权局、区经委、区食品药监分局)
  2、在行政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把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等作为重点商标进行保护;为了有效地配合全国及全市的保护商标执法行动,建立区工商、税务、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联合行动机制。(工商宝山分局、区税务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监分局、区公安分局等)
  3、在行政保护版权方面,按照全国及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保护版权的专项执法行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电子市场和软件销售场所的监管检查,加大力度打击制售非法出版物、盗版软件和非法预装软件的侵权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出版物的地下批发窝点,堵截非法出版物,努力做到把住“关口”、净化“窗口”和堵住“源头”。(区文广局、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4、对于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也要加强,具体措施是协助会展主办方制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提供法律服务,防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和出口侵权产品,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关口前移”。(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实施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战略
  1、继续深入进行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突出开展每年一次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本区的知识产权工作进程,选择典型的侵权案例在媒体曝光,以震慑侵权违法分子,教育市民尊重和自觉维护知识产权,提高全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在全区形成浓厚的保护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版权的社会氛围。(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宝山分局、区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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