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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实施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计划(2005年―2010年)的通知

  在本区已有学校被确立为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与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的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完善该制度;鼓励区科技特色学校和青少年科技指导站等单位积极开展发明创造等形式多样的课余活动,培养学生的知识产权创新意识和法治观念;重点选择一些基础较好的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推行研究性课程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定期验收合格的试点学校,报送备选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
  根据市政府要求和本区不同阶段的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战略的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定期培训政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干部与工作人员:对工商宝山分局商标管理干部与工作人员以及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干部与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商标法专利法的培训,对新闻采编人员、印刷厂厂长定期进行著作权法的培训。
  7、切实保护企业的商标、商业秘密和企业的名称、商号。在保护企业商标方面,区政府要制定并实施培育上海市著名商标的政策与激励机制,积极推动本区企业进行市著名商标的申请与认定,并将企业拥有的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等纳入企业常规统计项目。
  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区政府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商业秘密保护纲要,并参照国家秘密的分类名称,将商业秘密分为核心商业秘密、重点商业秘密、一般商业秘密三个层次;要求本区企业根据纲要编制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方案,将每个员工岗位涉及的商业秘密层次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点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企业在对商业秘密的管理上做到“三清”:即商业秘密的涉密项目数量和密级清;涉密岗位数目清;涉密人员情况清。
  在保护企业名称及商号方面,区政府应加强对本区企业知名商号的排他性保护;引导企业注意使企业的名称、商号与企业注册的商标一致,预防自己的商号被他人注册为商标或者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登记为企业名称;推动拥有知名商号的企业加强自律管理,鼓励知名商号企业实施品牌输出战略,支持知名商号企业做大做强;并且严厉查处假冒、盗用企业知名商号的侵权行为。
  五、建立科学的评估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本推进计划,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部门(单位)具体实施计划,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要建立考核和评估体系。2007年,由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对本推进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市、区的整体发展要求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变化作出相应调整。2010年本推进计划完成后,组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对该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和科学的评估,为制定下一个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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