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区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和激励功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本区的制造业、商业流通业及现代服务业中,继续开展专利试点活动,每年遴选出数家专利试点企业,签订试点合同,试点期满后按合同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的企业中选定一些特别优秀的企业报送备选市专利试点企业、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区政府的引导功能:凡是政府资助的应用性科研开发项目,立项前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分析和预测;项目研究开发中,要进行专利跟踪、分析;凡是政府资助的技术研发类科研项目,一定要有专利产出指标。
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区政府的激励功能:逐步完善区发明创造专利奖励的评选机制,尽可能地加大专项经费的投入,用于支持专利试点工作,奖励获得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和对本区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资助本区企业和个人的专利申请,鼓励企业申报上海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4、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交流。积极进行本区与其它区以及外省市知识产权组织的交流和合作,立足本区情况借鉴其它区和外省市地区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创造本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特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的作用,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及时通报跨区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加强区域间合作,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逐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沟通机制,定期组织企业与专利、商标、版权等相关区政府部门的研讨会,为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遭受侵权的应对能力提供对策,为区政府强化服务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供及时的信息。
5、加大行政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在行政保护专利方面,要坚决打击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侵权违法行为;在全区商业系统推行专利保护试点单位,以杜绝冒充专利商品在流通领域的存在,建立和完善本区商业流通领域的专利保护机制。
在行政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把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等作为重点商标进行保护;为了有效地配合全国及市局的保护商标执法行动,建立区工商、税务、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联合行动机制。
在行政保护版权方面,按照全国及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保护版权的专项执法行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电子市场和软件销售场所的监管检查,加大力度打击制售非法出版物、盗版软件和非法预装软件的侵权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出版物的地下批发窝点,堵截非法出版物,努力做到把住“关口”、净化“窗口”和堵住“源头”。
对于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也要加强,具体措施是协助会展主办方制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提供法律服务,防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和出口侵权产品,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关口前移”。
6、实施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战略。继续深入进行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突出开展每年一次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本区的知识产权工作进程,选择典型的侵权案例在媒体曝光,以震慑侵权违法分子,教育市民尊重和自觉维护知识产权,提高全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在全区形成浓厚的保护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版权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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