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进一步开展对外来人员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府办〔2005〕8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拆违办拟订的《宝山区进一步开展对外来人员违法搭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宝山区进一步开展对外来人员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近年来,本市外来人员搭建各种简易棚屋用于居住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特别是部分郊区外来务农人员就地搭建尤为突出,给本市的人口调控、安全防范、卫生防疫等带来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12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农委组织召开郊区拆违工作会议,要求全市联动开展对外来人员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我区于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组织开展了对外来务农人员违章搭建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两年来,我区的外来务农人员乱搭建情况反弹较为严重。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今冬明春在本区进一步开展外来人员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开展对外来人员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在各级党政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齐抓共管,依法整治。此次本区对外来人员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拆违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区拆违办牵头组织实施,区农委指派专人参与协调。
各镇要成立由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专项整治范围
重点清除“两线”、“三块”、“三边”范围内的违法搭建。“两线”是指铁路、公路沿线,绿化带沿线;“三块”是指征地动迁未建地块(包括未及时拆除的临时工棚),城郊结合部地块,部队地块;“三边”是指房前、屋后、村边,田间、路边,水塘、河边(包括河道边简易码头的违法建筑)。
三、专项整治原则
(一)坚持以块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
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政府进行统一部署,检查落实;各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拆违办牵头,区农委、水务、公安、城管、市容、综治、外口等部门积极参与,形成合力,运用教育、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