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食品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加强QS认证管理工作,确保“老五类”食品和“新十类”食品严格按质量标准生产;组织开展对市场上食品标志QS的检查。(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三)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1、对超市、大卖场、集贸市场监督检查。检查主体经营资格、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包装标识、食品采购配送、定牌食品供应、现场食品加工卫生、散装食品卫生、卫生管理制度等,特别是要针对节日期间老百姓购买较多的食品,如熟食、炒货、裱花蛋糕、蜜饯、保健食品等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按规定处罚。(牵头部门:区食品药监分局,配合部门:工商宝山分局、区经委)
2、加强对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查处。根据宝食联办[2005]15号文要求,加强对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专项检查活动。
(四)加强对餐饮消费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巡回检查。以承办宴席的大中型餐饮企业、旅游接待饭店和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检查原料采购储存、餐饮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及卫生管理制度等情况。(牵头部门:区食品药监分局)
2、做好对农村办酒户的食品卫生指导。督促农村办酒户落实食品卫生要求,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牵头部门:各镇,配合部门:区食品药监分局、区卫生局)
三、工作步骤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5年12月下旬-2006年1月上旬,其中12月28日、29日为集中行动时间;
第二阶段:2006年1月中旬-春节,其中1月23日、24日为集中行动时间;
第三阶段:春节-2月15日,其中2月9日、10日为集中行动时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突出重点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方参与”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配合,追求实效
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注意把握重点和薄弱环节,追求专项整治的实效。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区内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效果,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4、建立信息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