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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的通知

  五是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渐趋完善,工作合力得到加强。通过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各职能部门协同开展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得到加强,并在吴淞工业区无组织烟粉尘排放综合整治工作中得到有效体现。
  六是环境保护工作和三年行动计划成效得到公众认可。市环保局委托开展的分层随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区居民对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率在全市名列第八位,对区域总体环境质量的满意率名列第四位。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公众随机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认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有一定成效和明显成效的占80%;认为本区环境面貌有一定提高和明显提高的占84%。
  本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环境污染历史欠帐较多,发展“精钢宝山”过程中环境保护压力依然很大。一是区域整体环境质量改善还不够明显。尽管三年来我区在环境方面的投入达到28.5亿元,但区域的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还不够大,水环境整体重污染的态势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局部地区大气中尘污染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环境基础设施还不够健全,全区雨污水管网覆盖率低,建成雨污水管网的地区仅占全区面积的13%,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率仅为38%。大部分工业区的雨污水管网建设还在进行之中建设进度尚未能完全跟上区域发展的进度,直接影响水环境质量的提高。三是局部地区环境污染有待进一步治理,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超出环境容量,近一半区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罗店化工集聚地、沿蕰川路沿线的工业集中区周边、吴淞工业区周边及南部大场地区的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四是环保工作协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许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各尽其职才能出成效,还需进一步整合各方面职能,提高协作能力。
  为巩固成果,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特制订《宝山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即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是宝山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举措。这三年是宝山区实现“五年大变样”的重要时期,是宝山区朝着建设生态、生活、生产相协调滨江新城区总体目标奋力迈进的重要阶段,也是宝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凸显的关键时期。面对“环境污染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生态环境建设任务仍然繁重”的宝山现状,面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目标,宝山区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协同全区各方面力量,通过科学治污、全民共建,控制区域污染排放总量,提升全区环境质量,为实现生态型城区的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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