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治责任单位
根据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各镇、工业园区是整治行动的责任单位,应按整治意见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整治目标顺利完成。
(三)考核工作
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工作由区水务局、区建设交通委、区市容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大队等部门负责,考核结果列入区政府对各镇、工业园区的目标考核范围。
(四)其他
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考核、验收,评选的有关达标指标、数据、结果,均由区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区水务局按规定组织达标验收,评选名次,推选河道整治先进单位和“样板河段”,并报区政府审批。
十、组织领导
建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水务局、区建设交通委、区环保局、区市容局、区城管大队、区拆违办及相关镇、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宝山区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全区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兼任。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分别由各镇、工业园区负责落实本辖区内的整治任务。
十一、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协调
2006-2007年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包含内容多、涉及范围广、整治时间紧,对此,各镇、工业园区和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完成河道综合整治任务与实现“五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要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工作小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从提高市民、村民的素质教育着手,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强整治中的工作协调,为实施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镇、工业园区和区有关部门接到任务后,要组织人员认真调查研究,做好摸底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对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细化,按照整治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拟定详细的整治内容及整治计划。要突出整治重点,体现整治特色,优化整治功能,于3月底前报送区水务局。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
2006-2007年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已纳入区政府“三重”工作,各镇、工业园区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坚决防止只求进度,不讲质量,严格整治标准,确保整治质量,整治一条巩固一条,切实提高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