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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2006―2007年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2006-2007年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06〕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宝山区水务局拟订的《宝山区2006-2007年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

  宝山区2006-2007年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6年是实现区第四次党代会提出“五年大变样”目标的关键之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根据河道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现提出开展村级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区委提出的“乘势而上,和谐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统一,区域建设与管理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统一,不断提升水环境整体质量,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和面貌,加快现代化滨江新城建设步伐,提升宝山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区域内的所有村级河道。
  (二)对近年来已整治过的市、区、镇管河道及中小黑臭河道,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效。重点是巩固整治效果、提高整治标准。
  (三)重点整治河段:环区生态步道两侧所涉水系及居住集中地区。
  三、整治目标
  针对目前我区河道环境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矛盾,以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宝山城市形象为目的,在全区开展村级河道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实现以下目标:
  (一)村级河道总体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区域内水环境质量显著提高,为实现“五年大变样”目标奠定基础。
  (二)河道两岸无非法码头、摊点、堆场,无垃圾杂物;河底无积淤,水系沟通良好;河堤顺直完好,无农作物,无非法排放口;防汛通道和青坎平整、清洁、畅通,绿化成带;河道两侧建筑、围墙达到清新、整洁、透绿;河道的总体环境实现河深、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完善河道环境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区和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巩固整治的成果。
  四、整治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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