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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山区土地二次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山区土地二次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宝府办〔2006〕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土地二次开发工作的领导,形成土地二次开发工作的合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土地二次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召集人:吕民元  区委副书记、区长
  召 集 人:斯福民  区委常委、副区长
  陈升平  副区长
  成   员:龚烨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常积林  区政研室主任
  叶 英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曹晋和  区经委主任
  王国君  区外经委主任
  吴鸣晨  区财政局局长
  魏廉虢  区环保局局长
  周建军  区规划局局长
  朱礼福  区房地局局长
  陶国强  区招商局局长
  杨月明  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蒋伟民  杨行镇镇长
  沈伟民  月浦镇镇长
  曹正良  罗泾镇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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