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文化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公益性文化设施和经营性文化设施;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的经营状况;
(三)一般文化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
(四)非职业文化团队和文艺特长人员;
(五)居民的文化需求和倾向。
四、调查时间
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5年12月31日,调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5年。
五、调查方法
根据调查内容和对象,以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采取告示、申报方式。
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
居民文化消费及需求通过发放问卷,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
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文化人才的统计采取宣传告示、街镇文化服务中心推荐与居民主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六、调查表式、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表: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设施面积、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等。
(二)宝山区居民文化消费和需求调查问卷
主要包括居民文化消费情况、全年消费总额、需求倾向等。
(三)宝山区传统民间文化调查表
主要包括民间文化项目的内容以及获得奖项等。
(四)宝山区群众性非职业文艺团队调查表
主要包括非职业文艺团队的基本情况、获奖情况等。
(五)宝山区文艺特长人员调查表
主要包括文艺特长人员的基本情况、特长、代表作品、获得奖项等。
(六)宝山区文化遗产调查登记表(博物馆类、不可移动类文物)
主要包括博物馆类、不可移动类文物的基本情况、陈列面积等。
调查采用国家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代码和目录。
七、组织实施
(一)建立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联席会议并下设办公室,落实职责,并进行人员分工,负责对街镇的工作布置和培训。
(二)各镇、街道、城市工业园区由分管领导牵头,文化站、统计站负责,聘用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统计业务知识的人员做调查员。
(三)调查员补贴由区调查机构拨付。
八、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文化调查需要半年时间,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