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宝山区域专业规划成果汇编工作计划的通知

  1、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区教育局
  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卫生局
  3、文化事业--区文广局
  4、科技事业--区科委
  5、体育事业--区体育局
  6、人口与计生服务体系--区人口计生委
  7、档案事业发展--区档案局
  8、信息事业发展--区信息委
  二、专业规划汇编编制成果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06年3月25日-4月15日)
  1、召开动员会议,布置落实,分解任务。
  2、各责任单位将编制情况反馈表传真至区规划局。
  传真电话:56104392,联系人:张雯
  (二)资料收集阶段(2006年4月15日-5月30日)
  1、4月15日前,请各单位负责将各专业规划已完成成果(文字稿、电子文件)交给区规划局负责联络人员。
  2、请各责任单位尽快将各专业规划简缩成果(文字稿、电子文件)交给区规划局负责联络人员(简缩成果要求见附)。
  (三)规划汇总编制阶段(2006年5月30日-7月20日)
  区规划局对各责任单位提供的规划成果进行汇总统一,图件统一完善,完成区域专业规划汇编初步成果。
  (四)讨论完善修改提高阶段(2006年7月20日-8月20日)
  召开相关单位专家评审会,广泛听取各阶层意见,修改完善区域专业规划成果。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
  区域专业规划汇编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单位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因此,延续原已完成的区域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机制,区规划局牵头负责汇总落实,各专业规划涉及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应定期向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规划局)进行信息专报。

  宝山区规划局

  附:
  宝山区域专业规划成果汇编简缩成果要求

  为了规划汇编成果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区规划局初步制定各专业规划简缩成果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06年4月15日前,先将已完成的专业规划文本及电子文件送至区规划局联络人员处。
  2006年5月30日前,完成专业规划简缩本,请将文本及电子文件送至区规划局联络人员处。
  二、成果总体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