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测评主体
为进一步改进测评工作,完善测评方法,使测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和比较准确地反映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状况,同时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对部门和行业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并使测评结果更客观公正,今年参与测评的人员由三部分组成:
1、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的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市纠风办委托社会调查机构深入我区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群众,广泛听取并记录服务对象对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状况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2、政风行风测评员。我区今年测评员数量仍确定为250名。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测评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对现有人员按20%的比例进行调整。
3、特邀纠风监督员。为更好地发挥监督员的作用,组织30名区监督员参加测评填表。
(三)测评内容
1、“六项基本内容”。主要有履行职责、执法公正(办事规范)、政(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清正廉洁。“六项基本内容”测评的综合分作为政风行风的总体评价分。
2、“2005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主要对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抓2005年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实际成效情况作出评价。(市政、水务、旅游、绿化、文化执法等今年不作此项内容测评)
3、“2006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列出政风行风中常见的若干问题,由测评者根据实际情况在测评表上选择打“√”。
4、“2006年存在问题举例”。举出被测评部门和行业2006年存在问题的典型实例。
(四)测评方法
今年继续实行“全面测,重点评”。即对29个部门和行业进行“全面测”;对其中的市政、绿化、文化执法、民政、供水、水务、邮政等7个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评”。
测评的具体实施方案按市纠风办《2006年上海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实施意见》。
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负责实施,有关单位参与。
三、继续开展镇、街道机关政风评议“回头看”,巩固民主评议成果
全区各镇、街道在前几年开展的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抓好评议成果的巩固工作,通过组织对镇、街道机关开展政风跟踪测评和政风评议“回头看”等形式,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基层机关政风建设,并逐步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参与。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