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06年宝山区开展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年内实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覆盖;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街镇文化活动中心的整合和建设。
  (五)探索社区实有人口管理
  继续加强来沪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实效。
  (六)优化社区财力保障机制
  以促进街镇加大社区公益性投入为导向,探索社区财力保障和预算管理的新机制。
  (七)推动社区网格化管理
  结合我区实际,依靠现有的基层社区工作网络,因地制宜划定基础网格,搭建设施资源、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建立互通、互联、互动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应急联动反应、协同处置能力,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新突破。
  (八)完善社区生活服务热线
  拓展社区服务项目和领域,畅通服务渠道,为热线建设做好准备工作。
  四、试点单位
  综合试点单位: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友谊路街道为综合试点单位。
  单项试点单位:各街道、镇。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计划制定。5月中旬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并报区推进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下旬至10月各有关单位根据细化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11月至12月各试点单位完成本单位试点总结,区推进办完成全区试点工作总结。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各镇、街道要建立社区建设扩大试点推进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根据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把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调研、突破难点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社区协同、基础设施、“受理中心”管理体制、社区财力保障机制等的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破解社区管理难点的方法和途径。
  (四)形成合力,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要对试点项目全面负责,试点单位要精心策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完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支持试点单位,并给予切实的帮助,以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区社区建设扩大试点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