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街镇级住宅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协调解决街镇范围内涉及物业管理的综合性问题。联席会议由街镇行政领导召集,街镇有关职能部门和区条线派出机构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镇有关职能部门。
3、建立社区级住宅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协调解决住宅区内涉及物业管理的具体问题。联席会议会议由居委会、业委会、小区经理、片段民警等组成,会议召集人由居委会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分工
1、区地区办
(1)会同区房地局做好制定工作计划,牵头召开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定期组织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研讨住宅物业纳入社区属地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制定应对措施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大物业管理格局的形成。
(2)推进街镇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履行“整合资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
(3)促进社区群众组织发挥作用,继续巩固和发挥街镇现有住宅区的看家网、护绿队、志愿者、楼组长队伍等作用,切实提高住宅区居民自治管理的水平。
2、区房地局
(1)会同区地区办牵头召开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调研和共商解决住宅区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宣传房地产政策、法规,组织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会同街镇共同做好业主大会的筹备、组建、换届改选工作。
(2)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管理和诚信考核工作,指导、督促物业企业按行业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规范服务。
(3)重视住宅区物业管理中的“急、难、愁”问题,会同街镇编制住宅区的综合整治计划,筹措资金并组织实施;针对“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有效推进物业行风建设;加强区房屋维修应急中心的建设。
(4)牵头街镇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属地“以块为主”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大住宅区违法搭建的处置力度,从群防群治、第一时间、初发状态、形成合力的机制上采取措施,做到新账不欠老账逐步还清。
3、区公安分局
(1)对住宅区内的治安管理。
(2)对住宅区物业保安队伍的指导、日常检查、考核和培训,规范保安人员的行为和标准,提高保安人员的素质。
4、区财政局
(1)安排和落实直管公房成套改造、旧小区综合整治、住宅“平改坡”综合改造等工程的专项补贴资金。
(2)做好资金使用的管理。
5、区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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