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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6日-10月)
  1、自查自纠(7月16日-9月)。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区管委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辖区内企业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对违法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对梳理出的排污企业名单和主要存在的违法情况在8月15日前报区环保局;对整改后的情况在9月20日前报区环保局。
  2、抽查和重点检查(9-10月)
  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今年的专项行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是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和群众投诉的环境热点问题。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区管委会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形成《2006年专项行动工作报告》,于11月5日前报送区环保局。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形成本区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时报送市环保局。

  附件
  1、环境投诉热点难点问题一览表
  2、工业园区自查情况汇总表
  3、区环保专项行动联络名单

宝山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

  附件1
  环境投诉热点难点问题一览表

序号

排污单位

主要环境问题

处理难点

建议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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