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6日-10月)
1、自查自纠(7月16日-9月)。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区管委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辖区内企业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对违法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对梳理出的排污企业名单和主要存在的违法情况在8月15日前报区环保局;对整改后的情况在9月20日前报区环保局。
2、抽查和重点检查(9-10月)
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今年的专项行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是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和群众投诉的环境热点问题。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区管委会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形成《2006年专项行动工作报告》,于11月5日前报送区环保局。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形成本区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时报送市环保局。
附件
1、环境投诉热点难点问题一览表
2、工业园区自查情况汇总表
3、区环保专项行动联络名单
宝山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
附件1
环境投诉热点难点问题一览表
序号
| 排污单位
| 主要环境问题
| 处理难点
| 建议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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