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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

  2、严格程序,依法办理。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工作要求,抓好复查工作中的分类、分办、督办、沟通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复查工作规范有序。
  3、严格期限,按时答复。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查工作,有特殊困难的,应提前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复查结束后,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人大、区政协有关工作部门于9月中旬对部分承办单位的复查工作进行抽查。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结果复查情况函告单

________________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为了便于您对本届政府以来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情况的了解,我们对您在区五届人大一次至五次会议上所提的书面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将复查情况函告如下:

会议

序号

标  题

办理结果

情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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