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目标
1、降低医疗费用。通过实施综合配套措施,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费用明显下降,并保持在比较低廉的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2、提高诊疗水平。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和双向转诊,大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群众在社区可以获得优质、满意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3、规范服务功能。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加强对城区和郊区的分类指导,以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等基本医疗服务为基础,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
4、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转换运行机制,建立新型分配激励机制和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效率。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降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费用
1、减免门诊诊查费。根据《上海市市民就诊和定向转诊的门(急)诊诊查费减免试行办法》,凡与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约定服务的对象,到服务中心就诊可享受减免门诊诊查费个人自负部分的优惠,医保对象发生的减免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非医保对象由市、区(镇)财政按1:1比例分担。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转诊至本区二、三级医院的,可享受一次由接收转诊医院给予的普通门(急)诊诊查费个人自负部分减免50%的优惠。
2、规范和控制医疗服务收费。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严格按照《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诊疗项目和收费标准汇编》,实施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持比较低廉的收费水平。另外,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在本区实施医疗机构间部分检查、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制度,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3、完善药品及卫生物资的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一次性卫生材料和大型医疗仪器等实行政府集中统一采购,压缩药品、卫生材料的购销差率,最大限度降低药品及卫生物资的采购成本及零售价格。
(二)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水平
1、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的纵向整合。加强二、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定向支援。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加快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下沉社区,使居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在本区域内得到有效治疗。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密切协作的关系,充分发挥区疾控中心、区妇幼所、区精卫中心等预防保健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全面开展社区综合防治方案的培训与指导,实现预防保健工作的重心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