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着力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渠道基金筹措机制和农保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老年农民的养老水平。(牵头单位: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
42、完善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加强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责任单位:房地局及各镇)
43、推进村级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促进村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国资委及各镇)
(四)进一步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44、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优化高中布局,拓展资源,提高质量。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成新杨行中学、庙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培育优质教育品牌,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农户子女书簿费。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师资整体素质。推进学习型城区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教育局)
▲建成新杨行中学。(责任单位:教育局、杨行镇)
▲建成庙行九年一贯制学校。(责任单位:教育局、庙行镇)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优化高中布局,拓展资源,提高质量。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培育优质教育品牌,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农户子女书簿费。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师资整体素质。推进学习型城区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责任单位:教育局及各街镇)
45、实施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启动宝山中心医院总体改造工程,完成菊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新建2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牵头单位:卫生局)
▲实施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卫生局及有关街镇、委办局)
▲启动宝山中心医院总体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卫生局、建设交通委)
▲完成菊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顾村镇)
▲新建2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责任单位:卫生局及有关街镇)
46、扎实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努力降低就医费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责任单位:卫生局)
47、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进国家卫生镇和市级卫生镇、村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卫生局;责任单位:有关街镇)
48、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水平。(责任单位:人口计生委、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