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加强对经济运行调控分析。健全月度经济分析预测制度。(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经委、外经委、财政局、税务分局、招商局、房地局及有关街镇)
(二)切实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18、深化新区核心区建设功能规划,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景观等专项规划。(责任单位:规划局)
19、以吴淞客运中心建设为契机,结合临江公园、炮台湾湿地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启动滨江发展带旅游、休闲、商业、商务功能区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规划局)
20、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深入实施城市网格化,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监察执法体系。(牵头单位:城管大队;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信息委)
21、开展乱设摊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城管大队;责任单位:市容局及各街镇)
22、全力推进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继续加大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吴淞工业区整治,建成区环保监测监控中心,提高环境监控能力。继续做好罗店、大场地区化工企业整治,关闭30户污染化工企业。(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水务局、市容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城管大队、经委、农委及有关街镇)
23、进一步推进环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建15块市容环境示范区、规范区、达标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推进景观灯光建设。(牵头单位:市容局;责任单位:工商宝山分局、规划局、城管大队及有关街镇)
24、加强拆违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拆除违法建筑20万平方米。建立和完善整治农田违法搭建的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拆违办;责任单位:有关街镇)
25、大力推进环区生态步道二期等绿化项目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9平方米。(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绿化局)
26、着力推进轨道交通一号线北延伸、七号线和石太路、宝安公路拓宽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
27、积极推进西城区、顾村地区和罗店中心镇建设。(责任单位:杨行镇、顾村镇、罗店镇)
28、认真做好老镇、旧区改造工作,完成旧小区综合改造20万平方米,实施西朱100户居民住房解困工作。(牵头单位:老镇旧区改造指挥部、房地局)
▲认真做好老镇、旧区改造工作。(责任单位:老镇旧区改造指挥部及有关街镇)
▲完成旧小区综合改造2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房地局及有关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