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各种渠道,加强对本次整治活动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城乡居民的支持率、参与率。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组织各类志愿者活动,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自觉维护好身边的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每周劳动制度,积极参加卫生劳动和管理;
学校要加强劳动卫生教育,组织学生走向社区开展卫生劳动实践;
文明办、团区委要组织志愿者开展卫生服务活动;
居委、物业部门在履行好职责的前提下,要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小区环境维护及整治;
企业单位要积极行动,动员职工开展内部卫生劳动,维护好门前清洁整齐;
农村地区要结合各项创建、达标活动,广泛发动村民整理宅前屋后和搞好室内卫生,继续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各镇、各街道、各部门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根据活动安排,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群众活动,同时,积极发动所属单位内部开展卫生劳动、社会服务活动。
(四)统筹协调,各尽其职
各街镇是本次活动的主体,要认真组织,精心调研,在全面开展活动的同时,以长期影响本地区环境卫生面貌,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卫生整治难点问题为重点,结合卫生创建,巩固复评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舍得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健全专业队伍管理,开展集中整治。同时也要充分依靠区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各司其职,认真完成各项环境整治任务。通过一年的努力,大力提升我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建立卫生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凸现一批活动成果和亮点。
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任务,做好该项活动的牵头工作,认真研究和制定解决当前严重影响全区环境卫生重点问题的工作方案,并加大工作和执法的力度,为各地区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帮助。各部门之间也要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对多部门职责交叉中的相关难题不相互推诿,要集思广益,紧密配合,狠下决心,攻克难点。
四、监督考核
1、检查督促:针对各街镇、各部门阶段性的整治情况,区政府将定期通过例会制度、各类检查、现场推进会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形式,检查、反馈、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活动的开展。
2、考核评估:通过检查评估、民意调查、自我评估等形式,考核各地区、各部门的阶段性整治成果,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同时将各街镇、各部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纳入区政府督查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