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健康城区工作,在全区开展“清洁家园,健康宝山”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07〕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爱卫会拟订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健康城区工作,在全区开展“清洁家园,健康宝山”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健康城区工作在全区开展“清洁家园,健康宝山”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把宝山建设成为经济实力更强、城乡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社会更加和谐的现代化滨江新区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实施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以建设健康环境为抓手,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全区开展“清洁家园、健康宝山”的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针对本区有些地区环境“脏乱差”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的情况,以建设健康环境为抓手,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市民卫生意识、文明健康素质为目标,广泛动员全区各方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开展“清洁家园、健康宝山”的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建立卫生创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卫生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市民公共卫生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造就整洁有序、健康文明的美好家园,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实施原则
1、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将“清洁家园、健康宝山”活动与日常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积极推进。
2、政府组织,群众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以政府组织和群众自发参与相结合,以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把“清洁家园,健康宝山”活动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既是活动的受益者,又是行动的主体者。要从解决市民最迫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着手,引导和发动市民参与环境整治,充分发扬市民在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