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参与部门: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文广局、区审计局,区纠风办负责协调。
2、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任务和目标: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缓解。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优化医疗服务,严格落实“便捷就医、温馨服务”各项措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在全区卫生系统建立医德档案制度。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医院收费管理,严格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清单制和查询制,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坚决制止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行为。二是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强化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减轻病人医药费用负担,切实惠及百姓。三是进一步规范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一步简化流程,强化监管,降低药品加成,让利于民。四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政府降价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制度。五是深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药品检验制度,组织清理药品批准文号,深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六是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医疗保险定点监督检查,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强化医疗保险第三方对医疗服务的监管。
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分局,参与部门:区物价局、区工商分局、区国资委,区纠风办负责协调。
3、着力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主要任务和目标:进一步解决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物业服务质量有较大提高。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落实市政府批转实施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初步形成住宅小区综合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职责,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网格化管理向住宅小区延伸。明确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职责,优化业主自我管理模式。二是加强住宅小区房屋维修的监督管理。整合房屋维修社会资源,完善房屋维修应急机制,监督物业主动公开维修服务信息,提高维修效率和维修质量。三是加强住宅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审价、审计制度,强化对住宅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动态监管。四是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逐步推广物业服务收费票据的电子化管理,确保收费合理。五是严肃查处物业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淘汰一批服务差、技能低、投诉多的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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