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宝山区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宝府办〔2007〕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拟订的《2007年宝山区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2007年宝山区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按照市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题会议的精神,结合宝山的实际情况,就2007年宝山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如下要点: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和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好字为先,质中求量,好中求快”,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滨江新区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紧紧抓住关系民生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关系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快治本建设步伐,加强属地责任落实,不断克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难点问题,注重形成各方工作合力,注重制度规范建设,注重监管重心下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各种“回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
2、群众反应最强烈、关系最密切的市场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群众的市场满意度继续提高。
3、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合力不断增强,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
4、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基础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三、重点工作
2007年宝山区市场监管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力求重点环节管理得到明显改善,重点监管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1、从规范经济小区和招商中心招商引资行为入手,查处虚假验资、虚设注册场所和虚报投资者身份的“三虚”行为,规范中介服务、金融服务、验资和企业注册审核。(区整规办牵头,区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区招商局、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各街镇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