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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积极主动配合专项行动,利用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加强本地区范围内的劳动力市场规范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报道整治成果。在各镇、街道主要马路边悬挂保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宣传横幅;印制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障权益的宣传资料,深入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地区进行宣传发放。
  (三)搞好举报接待,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部门设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工作,各部门受理的举报内容需要其它部门办理的,不得推诿。对于专项行动中查实的用人单位违法案件,要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四)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合力。各相关部门在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中,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加强信息沟通,搞好配合。对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情况要及时通报,由有处理权限的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于其它部门需要配合的工作要给予积极的支持配合,形成制约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
  (五)坚持“管治”并举,实行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打击非法职业中介与规范中介市场相结合;二是专项整治与打击非法用工、规范用工行为相结合;三是专项整治与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行为相结合;四是专项整治与保障职工的福利待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结合;五是专项整治与提高职工维权意识、规范企业合法用工意识相结合,促进我区劳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七、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浩亮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工商宝山分局、区监察委、区民政局、区房地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等九部门和各街镇、工业园区分管领导参加的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各单位联络员会议,及时了解掌握专项行动的推进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宝山公安分局
宝山区监察委员会
宝山区民政局
宝山区房地产管理局
宝山区卫生局
宝山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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