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07〕56号)
各相关镇、工业园区:
区文广局《关于宝山区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宝山区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宝山广大农民群众收看高质量有线电视节目的需求,现就本区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又好又快地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区”的奋斗目标,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通过实施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改善农村文化生活、推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到2008年底,本区农村要全部实现有线电视“户户通”。
三、实施范围
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 工程实施范围是目前全区七个镇(淞南镇、高境镇除外)和二个工业园区(城市工业园区、宝山工业园区)内尚未安装有线电视的农户(具体条件见后文相关规定)。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把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做好做实,分别成立区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镇协调小组。
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文广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宝山区有线电视中心。
各镇工作协调小组由镇分管领导、宣传委员、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及行政村相关领导组成,负责配合协调本辖区的“户户通”工作,办公室设在各镇文化服务中心。
五、职责分工
在本区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实施,按时保质完成“户户通”工程。
(一)区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
1、统筹协调“户户通”工程,督导和推进“户户通”工程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