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作目标:
  (1)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监测范围;(2)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3)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4)进一步降低蔬菜、畜(禽)、水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5)基本解决已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问题。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深入开展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治理,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农委、相关镇政府,配合部门:工商宝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公安分局)
  二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工商宝山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公安分局)
  三是加强对已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的后续监管,严肃查处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农委)
  四是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食品药监分局、区经委、工商宝山分局)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2)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3)基本解决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4)彻底解决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大力开展对食品企业和作坊的治理整顿,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配合部门:工商宝山分局)
  二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添加物质备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抽检和专项抽查力度。(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三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四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推进规范化食品加工场(点)建设试点,整合具有区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并限定销售区域,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区经委,配合部门:相关街镇、工商宝山分局)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