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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任务分解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任务分解的通知
(宝府办〔2007〕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宝山区环保局拟订的《上海市宝山区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任务分解》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宝山区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任务分解

  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中央七部门的统一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八部门制订的<上海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07]46号),经宝山区人民政府同意,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上海市宝山区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更好推进我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凸现工作成效,区环保局多次向分管区长专题汇报,在分管区长的指示下,区政府办公室召集各镇、街道、工业区与各职能部门开展了专题讨论,并收集了各区域、各部门的修改建议,最终形成本任务分解表。
  本次任务清单主要分为六大方面的内容:解决影响群众健康、信访矛盾突出且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22件);降低镇属企业黑色等级(23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中产业结构调整任务(20家);工业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10家);解决医疗废物产生的环境问题(3家); 专项行动涉及各镇、街道、工业区的污染源78家。本次任务清单还突出强调了个街镇工业园区的污染减排工作;对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督办,主要为了解决信访矛盾突出问题、完成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和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涉及具体项目(37个)。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期望能100%减缓目前群访、集访甚至市级、国家级信访案件;减少60%黑色企业,削减污染物总量,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宝山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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