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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府办〔2007〕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精神及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推进我区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冯健理  副区长
  副组长:金守祥  区房地局局长
  潘卫国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朱雅芳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钱伟烈  区农委主任
  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吴春梅  区民政局局长
  方建华  区财政局局长
  牛长海  区统计局局长
  魏廉虢  区环保局局长
  邵雷明  区规划局局长
  潘锡根  区水务局局长
  张 冰  区房地局副局长
  管韬萍  区房地局副局长
  蒋伟民  杨行镇镇长
  王国君  月浦镇镇长
  黄振德  罗泾镇镇长
  徐连发  罗店镇镇长
  吴志宏  顾村镇镇长
  梁迎群  大场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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