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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府办〔2007〕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掌握各类污染源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业、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订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冯健理  副区长
  副组长:潘卫国  区政府办副主任
  魏廉虢  区环保局局长
  牛长海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莫新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建中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瑞平  区经委副主任
  钟国定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郑静德  区农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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