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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宝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规范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一是积极推进维修资金监管“专业化”、维修资金公布“菜单化”、维修资金使用“透明化”、公共收益管理“阳光化”的“四化”管理模式。二是按照规范维修资金管理的要求,执行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监管、再次筹集等具体操作方式。三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风险管理,确保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负责推进。
  3、完善物业管理保障机制。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和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二是完善无人管理住宅小区的应急托管机制,解决居民最基本的物业服务需求。三是拓展区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的功能,在资金投入、业务指导、设备设施添置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更好地满足居民安全使用房屋的需求。四是研究探索售后公房物业管理费入不敷出的解决方案。五是按市房地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推行物业服务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物业服务收费票据联网打印为抓手,依托上海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应急维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牵头,财政、物价、信息委等单位配合。
  4、继续做好“急、难、愁”项目的综合整治和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为改善本区居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一是继续加大对“急、难、愁”项目综合整治和旧住房综合改造的资金投入力度,力争三年内完成综合整治300万平方米。二是继续推进旧住房成套改造和直管旧里的改造,争取三年内完成13万平方米。三是开展全区旧住房改造(整治)总量的调查摸底工作,提出整体改造的方案。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牵头,区旧改指挥部、发改委、财政、城投、宝房集团等单位配合。
  5、加强公房和售后公房管理。一是按照公房管理的要求,规范公房租金使用,确保租金总额的60%用于房屋修缮,加大公房修缮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将修缮资金使用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公房修缮管理,开展直管公房全项目维修,建立专项维修计划上报备案制度和竣工验收、项目审计制度。三是按照售后公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逐步推行售后公房“菜单式”分等收费管理模式,解决“同一小区、同等服务、不同收费”问题。四是逐步理顺售后公房物业管理机制,促进售后公房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五是逐步整合商品房、售后公房和公房管理的信息资源,基本建立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的机制,实现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动态管理。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宝房集团共同组织推进,涉及物业服务收费内容的物价、法制办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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