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的通知
(宝府办〔2009〕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经2009年2月2日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工作安排和分解的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措施,按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
2009年区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区第五次党代会和区委五届七次全会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抓机遇,坚定信心保增长,科学发展上水平,关注民生促和谐,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城乡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又好又快地建设“四个更”的现代化滨江新区。
根据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部署,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如下:
一、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进一步加强对综合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控,努力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研究对策、在第一时间落实措施。(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街镇和园区)
由夏雨、朱永泉同志按分工牵头负责。
2、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增加值可比增长12%,区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左右。(牵头单位:发改委、经委、统计局、税务分局、财政局)
●指标分解及快报统计。(责任单位:统计局)
●完成增加值、固定资产投入指标。(责任单位:发改委、各街镇和园区)
●完成地方财政收入指标。(责任单位:税务分局、财政局、各街镇和园区)
●完成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指标。(责任单位:发改委、经委、环保局、相关街镇和园区)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责任单位:各街镇和园区、农委、统计局)
由夏雨、朱永泉同志牵头负责,其他区政府领导按分工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