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宝府办〔2011〕8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完善本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区政府决定成立宝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防委”),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钟 杰 副区长
副主任:范建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传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钱 斌 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委 员:施永根 区民宗办主任
林 森 区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奚 玲 区经委副书记
陈建才 区商务委副调研员
金正刚 区农委副主任
周剑平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陈文娟 区科委副主任
金雄坤 区国资委副主任
周路宣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书记
李 慧 区民政局副书记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顾林兴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
承建国 区卫生局副调研员
陈贤明 区文广影视局副局长
张林山 区体育局副调研员
吴伟良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王 静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李 键 区水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