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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质量技监局关于开展“2011年宝山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十八)开展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检查。开展超市、大卖场现场制售食品专项检查,严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储存、现场制售食品卫生条件,保质期较短、易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临近保质期和过保质期食品处理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开展流通环节燕窝市场专项检查,严格依法查处销售来历不明燕窝、掺假掺杂、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燕窝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工商宝山分局)
  (十九)举办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宣传活动。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化新材料领域的企业参加在哈尔滨举办的全国首届新材料展示推广活动。组织区内企业举办一期高新技术产业化论坛,向中小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开展节能灯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区经委)
  (二十)组织落实“2011上海购物节”宝山区活动。组织区内大场大华社区、汶水路动漫街、黄金广场、宝钢商场、一德药房等商业企业参加“2011上海购物节”活动,组织示范社区、特色商街、重点商企开展主题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丰富的商品、多彩的体验和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二十一)开展商业服务品牌宣传月活动。9月9日至10月7日期间,组织区内主要商业企业通过网上宣传、现场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服务品牌的服务理念、服务技艺、服务事迹和品牌精神,营造学习、弘扬、争创服务品牌的氛围,激发商业企业和员工的创造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二十二)开展酒类批发企业负责人培训和酒类专项检查。区酒类专卖管理局、酒业协会联合举办酒类批发企业负责人培训会,加强法制宣传,开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测试。在做好每周两次酒类巡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秋、国庆节前消费特点,重点对酒类批发企业和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保障流通领域酒类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区酒类专卖管理局)
  (二十三)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邀请市知识产权局领导,以“保护知识产权,助推区域发展”为主题,对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专利试点单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技术自主创新。(责任单位:区科委)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质量月”活动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安排。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质量宣传,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参与率、活动知晓率和知识普及率,努力扩大“质量月”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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