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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的通知
(宝府办〔2011〕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副主任:林 森  区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陈敏玉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徐恒祥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李 强  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 静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沈金鑫  区城投公司总经理
  成 员:徐维明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浦利国  区重大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龚东耀  区经委(信息委)副主任
  沈 强  大场镇副镇长
  朱众伟  顾村镇副镇长
  傅文荣  罗店镇副镇长
  陈 平  杨行镇副镇长
  胡志诚  市北燃气公司市场部经理
  陈春琴  市北供电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
  蔡学进  市北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
  办公室下设联络组,组长由区建设交通委工程管理科科长袁有志兼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委社会发展科科长雷宏、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住宅中心主任张烨、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科科长金文兼任,联络员由区建设交通委工程管理科虞蓝同志兼任。
  今后,办公室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二、工作职责
  (一)宝山区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基地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其中,区建设交通委负责推进道路、公共交通、燃气等配套项目建设,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电力配套项目建设,区水务局负责推进供排水配套项目建设,并建立落实推进机制。
  (二)根据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的建议措施。
  (三)协调管线单位按照配套项目建设计划及时编制实施计划,确保市政项目建设与住宅同步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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