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琼卫办〔2011〕72号)
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安委[2011]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做好贯彻执行工作。
一、各单位要迅速制定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具体组织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全面的、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我办拟在年底前组织开展2011年下半年安全生产检查,届时检查验收各单位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二、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由省安委办牵头,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参与,11月在全省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和大型建筑消防安全督查活动,各单位务必做好此类建筑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做好迎检准备。
三、针对第四季度天气多变的特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四、各单位要将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大检查、“打非”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2011年12月2日前报送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