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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五)着力完善利益导向,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法定奖励优惠政策。认真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大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力度,落实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积极做好农村独女户高考加分工作,加强和规范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二是积极推动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人口计生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到提前介入,并提出政策建议。相关部门在出台公共政策和推进各项改革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确保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发展。整合出台有利于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丰富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建设内容。三是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农村以奖励扶助为切入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多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在逐步完善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多层次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体系。四是增进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贫困母亲、儿童的支持和扶持力度,提升贫困家庭的发展能力。构建以少生优生优育、尊老敬老爱老、促进社会性别平等、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亲社会亲生态人口行为为主体内容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六)着力优化人口分布,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统筹服务水平。一是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主体功能和核心城市发展定位,合理调控人口总量和人口分布,确保与经济发展布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统筹协调,坚持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责任部门、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职责。三是按照流动人口一盘棋的要求,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新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流动人口联合执法、婚育证明管理、信息共享等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标准,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五是坚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推广“以房管人”、党建带计生、军民共建等工作模式,提升住宅物业管理小区、企业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无缝化管理、均等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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