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温休假避峰方式为企业在用电高峰期间停产放假休息一周。
4.高温休假避峰以县为单位,在7月18日-8月14日期间(共4周),本县内的非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分四批进行休假。
(二)实施高温休假避峰的工作程序
1.所有非连续性生产的工业用户在接到政府部门的通知后,按通知要求执行高温休假。
2.对同时参与轮流周休和高温休假的用户,在7月1日-8月31日期间除在7月18日-8月14日期间高温休假一周外,其余时间实施轮流周休。
(三)实施高温休假避峰工作的情况分析
1.本县参与高温休假避峰户数:共计13户。
2.本县通过高温休假避峰预计可削减高峰负荷1210千瓦。
二、延庆县轮流周休错峰方案
(一)实施轮流周休原则
1.参与轮流周休错峰的用户性质为非连续生产型工业企业和科研单位。
2.轮流周休错峰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
3.轮流周休错峰方式为企业在用电高峰期间休息日改为非法定节假日,即:周一、周二为休息日,周三、周四为休息日,周五、周六为休息日。
4.轮流周休实施以县为单位,对本县内非连续生产型工业企业分三批实施轮流周休。
(二)实施轮流周休错峰的工作程序
1.所有非连续性生产的工业用户在接到政府部门的通知后,按通知要求执行轮流周休。
2.对同时参与轮流周休和高温休假的用户,在7月1日-8月31日期间除在7月15日-8月15日期间高温休假一周外,其余时间实施轮流周休。
(三)实施轮流周休错峰工作的情况分析
1.本县参与轮流周休错峰户数:共计13户。
2.本县通知轮流周休错峰预计可削减高峰负荷1210千瓦。
三、延庆县用户紧急避峰用电方案
(一)实施用户紧急避峰用电原则
1.参与避峰用电的用户为政府、电力公司和用户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参与避峰用电的用户。
2.避峰时间为7月15日-9月15日,时段9:00-21:00中的负荷高峰时段。
3.避峰方式为提前一天通过电话通知用户在规定的负荷高峰时段进行避峰。
(二)实施用户避峰的工作程序
1.调度中心根据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下达的电力指标和地县负荷的预测值,确定每日的负荷缺口和可能出现高负荷的时段,并通知电力平衡方案工作小组。
2.电力平衡方案工作小组在决定采取避峰措施时,通知延庆供电公司,并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