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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延庆县森林防火工作制度的通知

  二、乡镇(有林单位)的防火扑火预案于下一个防火年度前上报县防火办。

  三、各级防火指挥部要严格按照防扑火预案落实各项防火工作。县防火办将对防扑火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防火年度的考核评比挂钩。

  森林防火联防制度

  一、各乡镇(有林单位)、村之间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并确定牵头单位。

  二、各联防单位之间要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

  三、联防单位的山林要实现共看共管,发生山火共同组织扑救。

  四、联防单位之间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五、联防单位要定期组织召开联防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六、建立联防组织,开展联防活动,并及时通报县防火办公室。

  七、延庆、赤城、怀来三县森林防火联防工作已开展多年,要继续坚持下去。

  无线电台通讯联络管理制度

  一、400兆电台通讯网为全县防火、防汛、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专用网,任何单位不得挪作它用,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入网,否则予以没收处理。

  二、凡批准使用无线电台的单位,要设专人管理电台,县防火办负责全县通讯网络差转台的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畅通。

  三、固定无线电台要建立值班日志,对主要通讯内容、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干扰情况认真登记。机房要有防火、防盗、防雷击等安全措施。

  四、手持通讯电台要专人使用,使用人要爱护电台,不准将电台擅自借给他人使用,不准随意摆弄或拆卸电台及有关设备,遇有故障,应及时报告,进行检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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