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省政府领导对我省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重要批示的通知
驻粤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广东保险学会:
为推动广东保险业积极服务“三农”、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辅助社会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局于近期对保险业参与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向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佛山市三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2005年9月22日,雷于蓝副省长对我局的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详见附件)。现将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印发给你们,并就学习贯彻批示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全省保险系统要认真传达雷于蓝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尤其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基层机构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要通过学习,提高对现代保险功能和保险服务领域的认识,增强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充分领会重要意义。雷于蓝副省长在批示中指出:“合作医疗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过渡并辅之以商业医疗保险,应该是发展趋势”,充分肯定了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经验,体现了省政府对我省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对推动我省保险业进一步融入地方建设、促进我省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保险系统要充分领会批示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掌握精髓,把握重点。
三、积极拓宽服务领域。雷于蓝副省长在批示中指出:“我省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建立医疗保障制度或商业医疗保险的探索”,这对我省保险业参与相关试点、服务地方建设是巨大鼓舞。全省保险系统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支持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辅助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雷于蓝副省长对我省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重要批示
2005年9月22日,雷于蓝副省长对我省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出批示:佛山市三水区与太平洋人寿佛山中心支公司积极探索委托保险公司进行基金管理、审核报销,形成“征、管、监、用”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已见成效。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合作医疗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过渡并辅之以商业医疗保险,应该是发展趋势。我省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建立医疗保障制度或商业医疗保险的探索。请省卫生厅、省政府研究中心认真总结,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