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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转发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粮食直补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转发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粮食直补工作意见的通知
(延政发〔2004〕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委、办、局(中心):

  为切实做好本县粮食直补工作,现将《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本市实施粮食直补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04〕1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意见》精神,为开展本县粮食直补工作做好准备。

  二、为做好本县粮食直补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延庆县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各乡镇政府要相应成立各自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人员责任,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三、由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全面、准确落实好粮食直补政策,保证我县在落实粮食直接补贴政策过程中的一致性,防止出现偏差,请各乡镇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如有对政策不理解或理解不清时,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行文,于2004年4月30日前报县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本市实施粮食直补工作的意见(略)
  2、延庆县人民政府实施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ОО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2:
  延庆县人民政府实施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徐凤翔   副县长

  副组长: 宋石仑   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赵铁成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鲁赵芳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富杰   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张书风   县监察局副局长

  赵文田   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赵海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潘爱祥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鲁赵芳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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