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批转县监察局关于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的通知
(延政发〔2004〕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县监察局制定的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已经县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四年九月十三日
延庆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县监察局 二○○四年九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由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投资促进局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县政府聘任的政府特邀监察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文件及领导讲话的要求,研究部署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组织人员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调研有关情况,听取各督查组工作汇报,评议全县各乡镇政府及其部门工作情况,向县政府提出有关建议。
三、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总结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部署专项工作任务。
四、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为领导小组会议的综合协调组织机构。职责是负责向联席会议提供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情况,承办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及会务工作。督查评议组负责向领导小组提供相关的政务公开具体情况。
五、会议形成的决议及有关工作安排,政务公开办公室以文件或简报形式下发,有关单位应按通知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落实,及时反馈情况,由办公室汇总,经召集人审定后报县政府。
六、布置工作任务、进行检查考核和研究重大问题等可临时组织召开会议。
延庆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县监察局 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