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23.02%,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及各县(市、区)均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和工作机构,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初步形成了市、县(市、区)两级节能管理体系。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进一步完善。
把节能目标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逐级分解到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实行双目标考核,通过专项督查、执法检查、定期考核等方式,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按年度对各责任单位能耗指标进行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四不一奖”制度。
(二)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累计淘汰立窑水泥产能463.80万吨、焦炉产能6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0.6万重箱、炼铁产能13万吨、小火电机组17.75万千瓦。截至2010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9.5:53.6:36.9(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与2005年相比,第三产业比重提高4.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十一五”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4%,比2005年提高了12.2个百分点。
(三)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立足本市产业特点,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一批重大节能技术和装备取得实质性突破。建设了“秸秆酶解发酵燃料乙醇”等一批节能示范工程,推广了“纸面石膏板余热回收利用工程”、“单边回流高效散热器”等一批节能先进技术和装备,培育了山东鲁岳能源评价中心、山东同方公司等一批节能服务机构。市及各县(市、区)都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十一五”以来,市级节能专项资金支持100余个节能项目建设,产生了良好的节能和示范效果。36个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扶持计划,项目总投资29.8亿元,获得国家扶持资金2亿多元,项目全部达产后实现节能量100多万吨标准煤,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积极组织企业执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和参加省能源管理培训,5家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90余人取得能源管理师资格证书。推动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加强能耗监测分析。对全市48家省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30万吨标准煤。推进节能工作方式创新,泰安高新区等三个园区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首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集聚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山东首家“节能超市”挂牌成立,山东旺普新能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列入我市第一批太阳能光热系统生产企业扶持名单,给予重点扶持。